福建電信用戶遇霸王條款號碼無故被收 上訴法院終獲賠
2016-11-08 17:33 運營商世界網(wǎng) 馬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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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莆田的城廂區(qū)人民法院判決了一起用戶起訴福建電信的案件。該用戶實名登記的好記號碼卡無故被電信過戶給他人,且卡內(nèi)有800元未使用的話費。用戶要求電信返還號碼卡與話費。法院判決用戶勝訴。
原告為一黃姓男子。黃某稱,其在2012年4月就辦理了這張手機號碼卡并完成了實名認證,同年5月,該卡正式投入使用。而在2013年7月,電信無故將號碼收回,并過戶給他人。此時,號碼卡中還有未用的800元話費。
福建電信表示,發(fā)放該號碼時并未約定使用期限,電信有隨時收回號碼使用權的權力。黃某某在使用號碼期間,已發(fā)生費用,因此卡中話費不應歸還。
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fā)現(xiàn),該手機號碼原登記在黃某名下,2013年7月10日,給該號碼過戶的登記單上載明:“備注:戶主本人黃某某,持有效證件辦理該業(yè)務,戶主本人簽字確認”,但黃某的簽字并未出現(xiàn)。當時號碼中存有800元話費余額。此后,號碼登記人多次變更。至2014年5月,該號碼歸至電信名下。
因此,法院在判決中支持了黃某的請求。判決指出,福建電信應在判決生效起10天內(nèi)歸還號碼并返還話費。
本案的一些細節(jié)令人疑惑。如,福建電信文件稱戶主簽字確認過戶,實際簽字未出現(xiàn)業(yè)務就辦好了。福建電信是否在管理上存在疏失?小編提醒廣大讀者,遇到權益遭到侵犯的情況,應及時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