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侵犯他人肖像又是賣違禁藥 難怪新氧不被投資者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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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營商財經網 廖有麗/文
近日,北京新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氧”)發布了截至2019年9月30日的第三季度未經審計財報。財報顯示,報告期內新氧總營收呈同比上漲狀態,但盡管如此,其增速還是明顯放緩,依然得不到投資者的青睞。
增幅減緩市值縮水
據了解,新氧第三季度營收為人民幣3.024億元,較去年同期增長79.6%;凈利潤為人民幣3160萬元,同比實現扭虧。與此前幾個季度的增速相比,今年第三季度新氧營收增速放緩。2018年一至三季度,新氧營收的同比增速均超過100%,而從2018年四季度起,其營收增速便出現了放緩態勢,下滑至83%。今年一季度和二季度也維持在80%左右,分別為80.7%、87.3%。
另外,盡管新氧今年三季度凈利潤實現扭虧為盈,但毛利率卻出現下滑。根據財報數據顯示,新氧第三季度的毛利率為82.2%,較去年同期的85.7%有所下降。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身處土壤肥沃的醫美行業,但是新氧卻一直不受投資者的喜愛。三季報公布后的12月6日,新氧股價最終收盤于12.2美元/股,這一價格距離上市初期的22.8美元/股,縮水已超過一半。
行業人士認為,投資者對這份財報表現并不積極的原因,或許還是基于新氧的業務邏輯。新氧基于“社區+電商+點評”的商業模式,這一模式需要有充足的流量,但新氧與阿里健康、京東健康、大眾點評、小紅書等競品相比沒有流量優勢,所以短期看,新氧依然有空間,但質疑也很難消除。
法律糾紛不斷
此外,新氧還被多個明顯告上法庭。2016年,新氧因為曾在官方微信公眾號上多次發布有損李小璐個人形象的文章,被李小璐先后兩次以侵犯其肖像權、名譽權為由起訴新氧公司,最終,法院判決新氧科技刊登致歉聲明,并賠償李小璐包括經濟損失等各項損失在內共計142000元人民幣。7月26日,林志玲起訴新氧的一審判決有了結果,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新氧向林志玲公開道歉,并賠償25萬元。
判決書顯示,從2016年開始,新氧在其運營整形醫美的網站、微信公眾平臺、微博及新氧APP等網絡平臺,發布多篇涉及林志玲的圖文視頻資訊內容,包括《志玲姐姐和baby當年還沒整的這個部位是想告訴我們早年模特界流行狂野風嗎?》等文章,部分圖文以明示及暗示的方式聲稱林志玲接受了整形。此外,鹿晗、黃渤等明星也與新氧有糾紛。
今年7月15日,新京報曝光了新氧APP入駐的部分醫美機構存在涉銷售違禁藥品、代寫虛假“美麗日記”等問題,新氧方面據此回應稱,目前涉事機構已經下架,相關虛假代寫內容已封禁。
不難發現,為了“美”,為了吸引消費者,新氧什么事兒都做得出來。就連創始人金星都說:互聯網本質是工程學,只憑情懷注定失敗,同時還以某相聲演員做手機失敗為例來論證自己觀點。所以,一個這樣的公司,得不到投資者青睞也能理解。
(責任編輯:廖有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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